积分获得
会员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获得积分:
1、初始积分 每个会员从成为聚风会员之日起,一次性给予的初始积分为1000点积分,自动开设企业商铺扣除800分。
2.发一条求购加5分。
3.对聚风塑胶采购网、《聚风塑料》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包括填写印刷版《聚风塑料》读者反馈表、网站设定的意见反馈),每次加5点积分,若意见被我司所采纳,则再另外增加20点;
4.对产品、企业留言,每次加5点积分,严禁会员以留言方式获取积分的恶意行为,一经发现,对留言方给予双倍的罚分; 勘误 :对聚风塑胶采购网、《聚风塑料》出现的各种错误,提出有效的指正,视情况给予5-10点的积分奖励; 5.所有免费注册的会员均是一般会员,一般会员当积分达到5000分时,系统可自动升级为VIP会员一年,并扣除4800分。
6. VIP会员可无限次数的发布任何信息,不扣也不加分。

积分使用
1、注册完成自动开设企业商铺,需扣掉800分(必须加入),可以发布三个产品到产品超市(一年)/原料类企业可发布8个产品
2、新发布供应信息每条所需积分5点,原已发布的供应信息提出重新发布不需积分;
3、新发布招聘信息每条所需积分5点,原已发布的招聘信息提出重新发布不需积分;
4、新发布产品超市产品展示每条(原料类企业每增加5个产品)所需积分250分;
5、使用积分兑换网络广告,将扣除相应积分。必须是vip会员,暂未开放
6、使用积分兑换杂志广告,将扣除相应积分。必须是vip会员,暂未开放
7、使用积分兑换其他服务,将扣除相应积分。必须是vip会员,暂未开放

罚分规则
设立罚分规则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以获取积分为目的滥发产品或信息,甚至虚假的产品、信息,以及惩罚其他的不正当行为,具体规则如下:
1、发布非法信息,视情况扣除10-30点积分;
2、发布虚假信息,一经发现,扣除200点积分,严重者删除帐号并通报;
3、通过作弊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来获得积分,一经发现,扣除200点积分,情节恶劣者删除帐号并通报,并保留在不通知该会员的情况下停止该会员帐号权力;
5、若您连续1个月未登陆聚风塑胶采购网,扣除积分50分,直至扣完为止;


补充事宜
1、会员积分不折换现金,不提供转赠;
2、本积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及变更权归我司所有!
©2003聚风塑胶采购网 版权所有 广州市聚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林和街232号远东大厦东座2508室 邮编:510610
电话:020-38869502 38865735 38780583 传真020-38814622
WWW.W7000.COM
E-Mail:w7000@126.com 粤ICP备05072726号